在第40个教师节来临之际,为弘扬律师行业尊师重道的优良传统,教导青年律师知恩于心、感恩于行,让我们共同致敬那些在法律道路上引领我们前行的恩师们。
律师成长的道路上,离不开带教师父们的默默耕耘与付出,他们是新生代律师的引路人,传递着知识与经验,传承着责任与担当。前辈律师们以他们深厚的专业素养、严谨的职业态度和无私的奉献精神,为青年律师树立了光辉的榜样。
借教师节之际,谨以此表达共鸣青年律师对师父的感恩之心。
教师、医师和律师都是利用知识壁垒去服务大众并获取收益的职业。这种知识壁垒导致了职业“黑箱”的存在,而为了制衡这种职业黑箱带来的权力关系不平等,社会为上述职业设定了更高的职业道德要求。也就是说,以上职业一方面要求从业者有较高的知识水平,另一方面又要求其有较高的道德水准。正如陶行知对教师的解释:学高为师,身正为范。
医师、律师和教师是少数专门立法并以法律形式强调职业道德的职业。
《执业医师法》第三条规定: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,发扬人道主义精神,履行防病治病、救死扶伤、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。
《律师法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: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,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。
《教师法》第八条第(一)项规定:教师应当履行遵守宪法、法律和职业道德,为人师表的义务。
所以,律师何以为师呢,无非是学高身正而已。